由于心血管外科的發(fā)展,許多過去無法治療的心臟病患者,包括先天性心臟病及后天性心臟病患者,獲得了手術治療的機會,因而可以承受妊娠與分娩。心臟病患者術后成功妊娠、分娩的病例不斷增多,這些婦女的妊娠與分娩問題日益受到產(chǎn)科及心臟內(nèi)、外科醫(yī)師的關注。
患心臟病的婦女在施行心臟手術后能否妊娠,取決于心臟病的種類、手術的方式及術后心功能的恢復狀態(tài),其中最重要的是心功能狀態(tài)。術后心功能在I。Ⅱ級,即一般日常活動不受限制者,通常都能承受妊娠與分娩的負擔,可以考慮適時妊娠;而心功能Ⅲ~Ⅳ級者,其日?;顒右褔栏袷芟?,則不應該妊娠。
妊娠的時間為:先天性心臟病手術后2~3年,心臟置換生物瓣者手術后2年,而換機械瓣者手術后2~3年為宜。 由于心臟病的種類及手術方式的不同,對妊娠的條件與管理還有各自的具體要求。因此,這類婦女在準 備懷孕前,需要到心臟科進行詳細的心功能檢查,作出能否妊娠的評估。妊娠后,亦應接受產(chǎn)科及心內(nèi)科、心外科的共同監(jiān)護與管理,以期獲得安全的分娩。